1、被担保人名称: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13,5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23,368万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74,063.07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綦江支行申请8,000万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申请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MEADLAND LIMITED在重庆市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地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园A18、A19地块;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其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MEADLAND LIMITED出资3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交通工具用安全玻璃、建筑装饰玻璃和其他工业技术玻璃;法定代表人:曹德旺。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现正处于开办期。截止2004年12月31日,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623.8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4,435.19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9,188.60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13,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期限为三年;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重庆作为中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前景良好。同时,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交通运输便捷,为主机厂提供JIT的便捷服务创造更坚实的基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本公司为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74,063.07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都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银行贷款也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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