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17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送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曹田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西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宋英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幸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温江女士、段云际先生、赵学明先生、郭肇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乔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侯英兰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赋捷、孙刘太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李西平先生、宋英利先生、乔志先生、温江女士、段云际先生、赵学明先生、郭肇麟先生、侯英兰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五、经董事长、独立董事提名,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曹田平、刘赋捷、齐海旭、苑同锁、宋英利
主任委员:曹田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赋捷、孙刘太、计峰
主任委员:孙刘太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曹田平、刘赋捷、孙刘太
主任委员:刘赋捷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赋捷、孙刘太、乔志
主任委员:孙刘太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原向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办理的7600万元银行借款和承兑汇票额度已到期,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需继续向该行申请办理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此项借款已列入公司2005年借款计划),其中借款额度的50%(4000万元)须进行资产抵押。经与银行协商,本公司拟用位于湖南冷水江市的部分土地(106300平方米)及房屋(19695.3平方米)进行借款抵押。经评估,上述资产价值共6957.11万元,抵押期限三年,办理期限内的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短期借款,到期后用销售收入归还。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8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西平,现年42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耀华浮法厂车间主任、耀华国投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浮法作业区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宋英利,现年4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耀华政研室主任助理、耀华财务公司副总经理、耀华政研室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乔志,现年40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耀华玻璃厂财务处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温江,现年44岁,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耀华二厂政办室副主任、主任,本公司综合办主任、工会主席、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段云际,现年44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设备能源处副科长、副处长,本公司试验基地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学明,现年48岁,大专学历,历任耀华浮法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本公司生产科科长,耀华优能镜业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本公司销售部主任、本公司试验基地厂长助理、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郭肇麟 现年44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耀华二厂原料车间副主任、技术科副科长、本公司技术部开发科科长,原料作业区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侯英兰,现年43岁,双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耀华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开发部第二研究室副主任、技术开发一室主任,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