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03 08:14:25 信息来源:中国江苏网 点击:36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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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覆盖南京高新区、南京化工园、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等国家级园区,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围绕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节点”(对标)的目标,江北新区的发展将全面提速。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2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于6月27日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自此,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全国第13个、江苏省首个国家级新区。
南京江北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覆盖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等国家级园区,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批复指出,南京江北新区区位条件优越、创新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强。设立南京江北新区,是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江苏省乃至皖江城市带及长江中上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提升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批复指出,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中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三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大力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区域合作,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节点,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批复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江北新区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发展;同时要认真做好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与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划的衔接;要合理优化南京市市辖区规模和结构,推动江北新区探索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尽快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新区管理体制;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统筹推进江北新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批复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行政区划调整、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重大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帮助解决南京江北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围绕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三角地区开放合作重要平台”的目标(对标),南京江北新区的发展将全面提速。据悉,未来江北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要明显高于南京市平均水平,力争到2025年,将新区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由此前的18.5%,提升到25%左右,实现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新区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经济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江北地区的城镇化率由目前的60%左右提升到80%以上,初步建成长江经济带上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新区。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颜芳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诞生记
2011年7月,南京市启动建立江北新区可行性研究。
2012年5月,“江北新区”概念提出。南京提出深入研究江北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强化江北的城市功能和辐射能级,规划从南京“副城”上升为“江北新区”。
2013年4月,《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在南京推动建设江北新区”被写入规划,这是此次规划中唯一一个优先开发区域。
2013年7月,南京江北新区2049战略暨2030总体规划编制启动。
2013年11月,南京市成立江北新区筹备机构。
2014年3月,南京市委市政府成立江北新区领导小组。
2014年4月,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集团将作为江北新区的投融资平台。
2014年6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申报设立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就南京江北新区的设立向国家17个部委征求意见。
2015年6月底(根据批复成文时间修正),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南京江北新区。
附件2、什么是“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其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
国家级新区是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区。在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海洋经济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平台、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
附件3、已设立的国家级新区
此前,国务院已相继批准设立了12个国家级新区,它们分别是:
1992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
2005年10月,天津滨海新区成立
2010年6月,重庆两江新区成立
2011年6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成立
2012年8月,甘肃兰州新区成立
2012年9月,广州南沙新区成立
2014年1月,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成立
2014年6月,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成立
2014年10月,四川天府新区成立
2015年4月,湖南湘江新区成立
2015年6月,南京江北新区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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