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收紧限购 非本市户籍居民缴够3年通州社保才能买房 |
发布日期:2015-08-17 08:26:28 信息来源:和讯网 点击:3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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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北京市通州区限购政策升级。
文件规定,在符合现行限购政策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四类家庭,才可以购买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一是京籍无房户;二是已有1套住房的通州户籍居民家庭,需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三是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是在京无房的外地人,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此次限购收紧将对区域内的投资需求明显影响,在住宅市场将不太可能出现投资行为,通州作为一个未来集中释放利好的区域,目前的价格上涨预期主要来源于利好刺激,如果限购,会明显购房数量,这种情况下,房价再大幅上涨的可能性将明显降低。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通州区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销售在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的基础上,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符合现行政策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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