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7-01 08:24:50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31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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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期一系列政策走向看,已一再推迟的全国城镇化工(行情 专区)作会议正渐行渐近。发改委和国土部近期已形成和出台了重磅城镇化相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正式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多位专家学者呼吁,城镇化的建设与推进,不能单兵突进,需要综合(行情 专区)的配套改革创新。
“去年新一届政府以新型城镇化为第一个发展战略,原定今年4月份召开全国城镇化会议。但是在城镇化问题上,有关主管部门讲的是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或者怎么让农民进城,没有跟得上十八大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和县域经济结合的新型城镇化。很多问题并没有讨论清楚,因此城镇化会议一拖再拖。”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向上证报记者表示。
但近期的一系列政策动向显示,全国城镇化发展的“框架”已经基本成型。首先是近日发改委下发了《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该《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重点开发区域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另外,有报道称,国土资源部已经形成了支撑城镇化的土地制度改革的27条建议。一个更加明确的信号是,国务院近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明确了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
对于即将拉开大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城镇化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农地改革要不走偏,户籍制度、政绩考核和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改革一个也不能少。
“如果现行的体制不变,包括国民收入分配体系、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考核晋升体系等不变的情况下,任何听上去很美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提法往往都难以避免地在施行过程中走样,会被一些利益集团利用而各取所需,政策下行过程中被扭曲,而最终受损的很可能还是身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因此,要推行新的城镇化,必须要进行全方位配套的综合、深层次改革,把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解除。”张晓山表示。
对于土地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近期提交的关于城镇化的调研报告也认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同时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归农民所有。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农民承包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同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征地补偿机制。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行情 专区)金融中心主任汪利娜则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不能只是“圈地造城”,产业配套至关重要。“过去中国城镇化之所以取得快速发展,在于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起点的社会经济改革,一批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崛起成为夯实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如今的新型城镇化中农民转化为市民,需要有配套的产业支撑。”
温铁军也建议,吸取我国改革初期的发展经验,当下应当创新城镇化与中小企业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从历史经验看,1984年我国完成‘家庭承包’和‘财政分级承包’这两个重大改革之后,出现乡镇企业与城镇化同步扩张的内需拉动增长趋势。不到10年间,县以下工业形成半壁江山,建制镇也从不足2000个增加到上万个。”
他表示,如果建制镇在基本建设上逐步完善,就会使中小企业向建制镇集中。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县以下城镇的进入门槛低,而大城市门槛高。城镇化和中小企业的结合,能就近从农村吸纳劳动力,形成较低成本的社会保障。即如果劳动力就近在城镇就业,一旦失业或者在城镇创业失败了不至于有后顾之忧,它会极大弱化掉经济波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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