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5,6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17,6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74,063.07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通辽”)2005年3月浮法一线冷修项目顺利实施,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通辽分行申请5,600万元人民币浮法一线冷修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共同投资设立。注册地址:通辽市明仁大街160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7,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产品;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截止2004年12月31日,福耀通辽总资产为30,342.4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5,872.51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14,469.96万元人民币。2004年度,福耀通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957.3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6,244.38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担保额度:5,6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为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顺利完成浮法一线冷修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冷修完成后,浮法一线熔窑的使用年限由原5年提高到8年。产品质量等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74,063.07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都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银行贷款也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