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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玻”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发布时间:2006-01-11 09:23:38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 点击:355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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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情况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现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4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3日 3.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药玻路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1月11日和2006年1月17日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本公司200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采取设置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和协商,具体安排如下: 热线电话:0533-3242312-2111 传真:0533-3249700 电子信箱:sdyb@pharmglass.com 联系人:任磊 公司网站:http://www.pharmglass.com 五、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药玻路 邮编:256100 电话:0533-3242312-2111 传真:0533-3249700 联系人:任磊 3.登记时间: 2006年1月18日-1月19日每日的8:00-11:00、13:30-17:00。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1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1月14日至1月23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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