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4日针对有报道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将其家族持有的公司股权70%用来成立慈善基金会,发布了澄清公告。
经询问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家族以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香港鸿侨海外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名义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80,250,194股,扣减近期应向小股东支付股改追送股份77,136,822股,实际持有福耀集团1,003,113,372股,占公司总股本2,002,986,332股的50.08%。曹先生原计划捐出70%股份,预计是7亿股,但未实施,现正在策划中。
公司认为曹先生如按计划捐赠即会触动全面收购要约。鉴于此,经与曹先生协商,曹先生拟改为捐赠股份数为5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实施。
曹先生捐出59,000万股股份后,尚持有41,313.337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26%,事实上成为第二大股东。为使其对公司控制地位不变,曹先生将正在起草的捐赠协议上会要求受捐单位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以及其今后大宗交易等涉及公司事务一律授权第二大股东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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