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
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
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
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
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
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备案。
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一)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
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
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
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
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
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
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
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
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
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权利
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立案处理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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